(原标题:聚辰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