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故事件及公司变更等情形。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须向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强调信息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对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