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1名,代表股份70,242,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355%。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0%,反对5,000股,弃权2,696股。中小投资者中,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491%。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