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陈光明、沈鸿烈、张伟华三人分别声明,已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每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双良节能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张伟华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与博士学位。三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声明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