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