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议事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可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应勤勉履职,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