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中长期激励计划及工资总额管理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对议题回避利益冲突,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