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每届任期3年。董事会行使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部分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对决议签字并承担责任。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