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公告,因王振宇与张宝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自2025年9月18日起自动解除,共同控制关系终止。控股股东由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张宝变更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振宇、张宝变更为王振宇。本次变更系协议到期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份变动,王振宇通过诸暨兆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6.25%股份,张宝直接持有10.41%股份。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控制权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