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实施。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职务的,按其任职岗位确定薪酬,不另领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人每年20万元(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岗位职责确定,依公司相关制度考核。薪酬为税前金额,发放时间与方式按公司制度执行。薪酬调整依据行业薪资水平、通胀、公司盈利、战略调整等因素进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