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主持,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确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薛跃(独立董事)、刘葳(独立董事)、赵芳华,其中薛跃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董事长陈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两项议案均获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