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遵循合法、互利、安全原则,严禁未经批准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公司原则上仅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等须股东会审批。所有担保须进行风险评估,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签订明确条款的担保合同,并定期跟踪监测。担保信息须按规定披露,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