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存在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或会计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最多可在两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及合理津贴,相关履职情况须在年报中披露。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