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人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