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人力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战略发展、投资决策科学性及ESG管理水平。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治理架构、ESG目标、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方案,识别ESG风险与机遇,审阅ESG报告,推进法治建设,并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及检查实施情况。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召开,由主任委员主持,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