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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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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14时在南京恒通大道6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出席A股股东及代理人7人,持股35.0029%;H股股东及代理人1人,持股4.2387%;网络投票A股股东697人,持股0.8373%。会议审议事项与通知一致,表决程序合规,计票监票依章程进行,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获通过。董事会为召集人,资格合法。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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