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监高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董监高在公司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董监高买卖股票需提前报备,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监高及其关联人不得从事内幕交易,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还规定了信息申报、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