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表决遵循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原则。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