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传递、审核与保密管理。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包括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高管变动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董事会负责登记备案,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工作部门。内幕信息传递需控制范围,严格审批。公司须在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定期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追责并上报监管机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