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小明声明,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履职所需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任职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丧失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