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传洋))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传洋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任职,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不当情形。候选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