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者,未受过相关处罚。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法律法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认为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