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15日、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异常波动。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5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自查,除上述事项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将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最终结果以正式处罚决定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