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经多次修订,最新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修订。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事项建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财务报告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均占两名,分别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遴选、考核标准制定及薪酬激励方案建议。各委员会依程序召开会议,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解释,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