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起生效,特定情形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更换。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董事、高管在出现法律规定禁止任职情形时,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离任审计,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及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公司对其任职期间的责任追究不因离职而免除。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