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17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6,272,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47%。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九项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99.6573%同意票,其余议案均获超过99.65%同意票通过。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亦进行了投票。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