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因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9日和2025年5月16日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调整后授予价格由32.03元/股减至31.35元/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