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自2025年6月13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皖能电力股份。本次增持金额累计14,966.42万元,增持股份20,715,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38%,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74%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仍高于10%,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披露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合法合规,增持主体具备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