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计870人,代表股份2,245,317,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75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其中,第一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53%,第二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609%。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