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通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6,59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008%。会议由董事长陈晓龙主持,召集人资格合法。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补选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