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46.2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新增项目“年产1.2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为此,公司下属子公司亚玛顿(鄂尔多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专户账号为653823329,存放金额3,728.06万元,资金用途明确为新募投项目。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及各方责任进行了约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