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0年。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