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股东会选举的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方案初步确定,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实施。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依据企业负责人薪酬政策及职务、业绩确定。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薪酬方案。岗位变动按任免时间分段计薪。除独立董事外,其他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二金。出现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违法失职等情况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