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版))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需提前公告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超七个工作日。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遵循累积投票制或逐项表决原则。会议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主持,决议结果当场公布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依法申请撤销。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