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两项议案。因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董事会确定2025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55元/股的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2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道峰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