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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 主承销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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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主承销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549号文同意注册,由华泰联合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9月2日,发行底价为11.89元/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2.03元/股,发行数量为290,939,31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95.54元。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名,限售期均为6个月。本次发行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申购、定价、配售过程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合规有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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