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人,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重大错误或违规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其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列席相关会议。董事会秘书应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交易所培训,被通报批评或考核不合格的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