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因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董事会根据授权将首次授予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调整后内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具备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获授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2025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55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