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75,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77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1%,反对占0.5889%,无弃权。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同意占55.1009%,反对占44.8991%。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