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提名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