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版))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6,767,544元,营业期限至2054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权与议事规则。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权利与义务,利润分配、财务审计、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公司可发行新股,不得发行可转换优先股。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独立董事须满足独立性要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股东会决定。公司可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