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提议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同一表决权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事项。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