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无故解聘。出现任职资格不符、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重大失误或违规等情况,应在1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公司需在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