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出席股东1名,持股0.0151%;网络投票股东777名,持股20.579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其中变更公司名称议案获99.6297%同意,属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