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照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外转让募投项目等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