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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 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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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进行修订,将公司纪委由5人组成调整为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公司党委仍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公司党委、纪委每届任期5年,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产生,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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