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自2025年9月29日起实施。制度明确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报公司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提供担保。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关联方提供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对外担保需进行风险评估,签署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完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督促履行偿债义务,代偿后应及时追偿。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