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可豁免或暂缓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秘密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公司须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填写审批表并登记知情人信息,董事长签字确认。暂缓或豁免事项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需在报告披露后十日内报送监管机构。违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2025年9月12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