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9月12日第五次修订,自2025年9月29日起实施。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