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海默科技因7名首次授予、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5.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67.00万股,预留授予118.8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1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871,280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变更登记手续。本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文件规定。